名称登记-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来源:华永会计    发布时间: 2016/5/25 15:42:23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nbsp;  <h1>名称登记-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h1> <**** class="bszn"><a class="current" href="http://www.zsgs.gov.cn/main/service/content/index.action?fid=26#">办事指南…
 

名称登记-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自2015年9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申报企业年度检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注意: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可以通过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zsgs.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登记条件

    (一)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或者拟设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三)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登记事项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可载明备选名称)

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 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二) 邮寄、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程序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备齐有关文件,通过登记注册大厅,提交到登记机关。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企业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1.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可申请延长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的,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动失效。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得再次申请延期。2.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调整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投资人调整的,需另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调整后的投资人仍使用原名称的,还需提交由调整前后投资人签名确认的文件,该文件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确认调整前投资人撤回原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内容;二是确认调整后的投资人使用原名称的内容,并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

    内资企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不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名称注册登记,缴纳登记费100元。

    备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咨询途径

申请人可通过登记窗口、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咨询。

咨询地点:中山市华永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60)86105892(人工接听)13590766369(帅小姐)

网络咨询:http://www.huayongac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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